《表1 综合评价分级标准表》
(2)依据单矿山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破坏、水土环境污染五类单项评价图件,将矿区及影响区进行网格剖分并进行图层叠加,形成若干个评价单元,按照各单元的影响程度级别(严重、较严重、较轻),将相邻同级别单元进行合并,划分出矿区的影响程度分区,网格剖分时矿区面积小于或等于0.5km2时采用50m×50m的网格进行剖分,当矿区面积大于0.5km2时,采用100m×100m的网格进行剖分,当一个单元格内存在两种或三种不同严重级别的区域时,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求取单元格分数。最后按式(1)、(2)求取单元格、矿山(矿区)综合评价指数,根据矿山(矿区)综合评价指数按(表1)确定其评价分级[5-6]。
图表编号 | XD0012921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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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8 |
作者 | 彭蜀涛、林忠良、曾庆友 |
绘制单位 | 江西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江西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江西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