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精神疾病住院患者戒烟症状自评得分》
精神疾病住院患者戒烟症状自评得分[M(QR)]为12.00(13.00)分,其中心理得分为5.00(4.00)分,生理得分为2.00(4.00)分,行为得分为6.00(5.00)分。有戒烟意愿和无戒烟意愿患者的戒烟症状自评总分和心理自评得分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他条目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无戒烟症状11例,占10.19%;轻度症状38例,占35.19%;中度症状17例,占15.74%;重度症状35例,占32.41%;极重度症状7例,占6.48%。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2907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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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0 |
作者 | 平红姣、陈立敏、夏淑慧、莫慧娟、刘云、吴水珠 |
绘制单位 | 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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