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考核指标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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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生态环境的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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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颁发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搭建了全面、科学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平台,为进一步落实我国海绵城市的绩效评价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如表2所示,《办法》建立围绕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6个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的评价体系,规定海绵城市绩效评价有自评、省级考核、部级抽查3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