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湖南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作用机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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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政策效应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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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中的数值为t值,*、**、***分别表示在“10%”“5%”“1%”水平下显著。

南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作用机制检验如表4所示。表4中treat表示政策变量,也为解释变量,令满足为三个示范区城市且大于等于2011年年份的treat=1,否则treat=0。其他各种要素giov、ind、gwat、gso2、gsmo为被解释变量,检验政策对这些要素的影响。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湖南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政策对giov、ind显著为正,表明示范区政策对giov、ind产生正向作用。gwat、gso2、gsmo显著为负,表明示范区政策对gwat、gso2、gsmo为抑制作用,即政策后示范区的工业承接没有加剧承接地的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