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5~2018年部分地区防晒衣抽查或比较试验结果情况》
根据GB/T 18830—2009《纺织品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的规定:当样品UPF值>40,且T(UVA)AV<5%时,可称为“防紫外线产品”。不完全统计2015~2018年部分地区防晒衣产品抽查或比较试验结果情况(如表2),发现所检测的防晒衣中,不可称为防晒衣的占比较高,不合格指标主要集中在UPF值和T(UVA)AV值。在不可称为防紫外线产品的防晒衣中UPF值偏低,部分防晒衣的UPF值不到10,最低仅有2。张海煊、郝建金在随机选用10个品种的常见T恤、衬衣、连衣裙等进行测试时发现,这些未经任何紫外工艺处理的普通夏季服装的UPF值在2~43之间,平均UPF值为22.5。[2]可以说,部分不合格防晒衣的防紫外线性能甚至还不如普通衣服,根本起不到防护作用。
图表编号 | XD0012842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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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张瑞莲、林树宝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广东省标准化研究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