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稳健性检验结果:产业集聚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注:括号内为显著性水平p值;***、**、*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
为了验证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分别从剔除直辖市、剔除严重污染地区以及以SO2排放量作为空气质量的衡量指标三个方面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显示,产业集聚可以提升空气质量这一结果是稳健的。回归结果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1283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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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27 |
作者 | 徐梦雨、张建华 |
绘制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