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2~2016年我国31个省份服务业投入产出效率》
由表1可知,2012~2016年北京、吉林、上海和江苏投入产出效率值均为1,DEA有效;天津、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广东和西藏个别年份的效率值为1,其余省份2012~2016年效率值均不为1,说明我国大部分省份服务业未达到DEA有效,资源利用率不高,并且各省份服务业发展存在差异。2012~2016年我国服务业每年的效率均值分别为0.850、0.838、0.842、0.834和0.830,2012~2016年效率均值为0.839,反映2012~2016年我国服务业投入产出效率值不低且不断波动,近5年我国服务业不稳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来优化该行业。在2012~2016年,北京、天津、海南和西藏等15个省份服务业的平均效率高于31个省份的平均效率,即15个省份的效率均值超过了平均水平。
图表编号 | XD0012801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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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1 |
作者 | 陈露、姚正海 |
绘制单位 | 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