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高龄老人与低龄老人的养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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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累型家计模式下的代际关系、青年婚嫁逻辑与养老秩序——基于北京W村的驻村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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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与低龄老人基本上都与子代在经济上保持独立性,父代与子代在家计上保持独立性。但高龄老人与低龄老人养老模式存在区别:一是高龄老人在诸子之间进行轮养,在分家时制定了绝对公平的养老规则,实现诸子公平;而低龄老人多数与独子生活在一起,父代与子代的关系富有弹性与情感互动。二是高龄老人失去劳动能力,需要子代提供反馈式生活照料;低龄老人仍具备劳动能力,家庭积攒能力高,与子代生活在一起,主动融入子代,进行隔代抚养,减轻子代压力。三是低龄老人与高龄老人相比,由于低龄老人早期的务工,低龄老人具有较高的财富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子代进行支撑。低龄老人与子代间的紧密情感互动以及经济支持,为子代进行“反馈式照料”提供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