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典型地区不同领养方式统计》
笔者从国有产权转让、产权收归国有、使用权转让以及使用权转让年限四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调研统计。从目前的领养实践来看,历史建筑的领养都确定了使用权和产权分离的前提,“因涉及到《土地法》等相关法规的制约,因而,领养的方式主要分为产权转让、产权先收归国有再进行使用权转让、使用权转让三种形式。从领养使用权转让的时限来看,大部分地区是以不超过30年为限,使用权转让最高年限达50年,常州和开平两地的转让限制为5年以内。(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729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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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05 |
作者 | 吴永发、张玲、汤晔峥 |
绘制单位 | 苏州大学建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