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企业碳信息披露内容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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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异质性、企业绩效与碳信息披露——基于造纸业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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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国家低碳经济政策、企业经营现状及CDP问卷内容划分标准,以期实现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信息诉求,认为上市企业披露的碳信息应该包括六项内容,如表1所示。在数量评价方面,统计样本企业年报中涉及上述内容的碳信息,汇总披露行数作为具体分值;在质量评价方面,参照陈华等(2013)[13]的评分方法判断样本企业公开的碳信息是否具有显著性、量化性、时间性,并考察相应披露详实程度,各项内容的披露质量得分区间为[10-9],各家企业的总体水平分值区间为[0-54]。此外,为便于比较不同性质数据之间的差异,采用z-score方法对样本企业的披露数量和质量分值进行标准化处理,得出数量评价指数(CQU)与质量评价指数(CQL),再将其加总成为碳信息披露总体指数(CDI),用于衡量企业披露碳信息的综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