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协调发展指数情况:厦门市“两高”发展指标体系的构建与思考》
2017年,协调发展指数为105.95,较2016年提高5.60。从分指标指数看,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指数相对较高,为138.16;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指数、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指数和消费对地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指数数相对较低,均低于100.00,分别为96.26、93.66和86.75。从分指标指数变动情况看,消费对地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指数、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指数和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指数提高较为明显,分别提高11.80、14.24和14.36;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指数和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指数出现下降,分别下降2.23和5.62(见表6)。
图表编号 | XD0012620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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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厦门市统计局课题组、郭华生 |
绘制单位 | 厦门市统计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