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级名录体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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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文化遗产保护视域下档案部门参与非遗保护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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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党和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从制度建设、机构设置、非遗普查、建档保护、传播利用等方面,全面开展非遗抢救工作,尤其是建档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西藏非遗建档不仅为档案部门参与非遗保护提供了实践对象——非遗档案,同时也为西藏非遗档案化保护拓展了工作空间。从西藏非遗保护情况看,目前,多数档案部门尚未参与保护工作,这一状况不利于非遗抢救工作的开展和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档案部门承载着保护与传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社会职责,从民族文化遗产保护视域探讨西藏档案部门参与非遗保护问题,对壮大非遗保护力量,推进非遗档案化保护工作发展,全面抢救、传承与发掘这一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