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计算某一年度预期回收比例、迁徙率、损失率(2013年)》
注1:0.6%=12%×5%,即2013年度一年以内应收账款的损失率=当年度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账龄迁徙率×当年度1-2年的损失率。注2:5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项损失率均按100%计。
假定2013年至2017年度每年的损失率均已计算完毕,则将上述年度分账龄计算得出的损失率的结果进行算术平均,作为下一年度(2018年)损失率估计数。
图表编号 | XD0012572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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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高翔 |
绘制单位 |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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