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网络用户规模与年龄结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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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网络共同犯罪的现状与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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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用户的特征与网络共同犯罪的发展趋势密切相关:我国网络用户的规模逐年扩大,截至今年六月,已达到8.54亿人。其中,作为主力军的10至39岁群体的占比开始呈现下降趋势。与此相对,40岁及以上群体增长较快,两年内占比上涨约6%,而60岁及以上的高龄群体的增长也达到2%。此外,10岁以下群体增长平稳,成为网络新用户的重要来源。伴随着互联网向中高龄群体的渗透,以该群体为目标的网络犯罪数量激增。据有关机构的调研显示,网络诈骗已经成为中高龄网络用户遭遇的四大网络风险之一,占样本总数的37.4%。[2]而网络用户低龄化的影响则主要反映在未成年犯罪的问题上。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我国未成年犯罪数量逐年下降,[3]但与此同时,也有两个危险信号需要我们引起重视。第一,在未成年犯罪中,采取共同犯罪形式的比例较高。在某省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的占比高达60%;[4]第二,网络犯罪成为未成年犯罪新的增长点。未成年人对于网络中不良信息的辨识能力不足,易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实施网络犯罪。有研究机构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1 603份涉及未成年犯罪的判决书进行数据分析后发现,与网络相关的案件约占10%,且数量逐年上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