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VAS评分比较[Mid(Min,Mix)]》
电针组与药物组V A S评分基线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642),治疗3个月后VAS评分电针组明显低于药物组(P=0.001);电针组与药物组组内前后比较,治疗后VAS评分均明显低于治疗前(P<0.01)。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2470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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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5 |
作者 | 王永、金海鹏、李相良、蓝嘉欣、郑珍妮、叶清景 |
绘制单位 | 北京中医药大学厦门医院、厦门市中医院针灸康复科、北京中医药大学厦门医院、厦门市中医院针灸康复科、北京中医药大学厦门医院、厦门市中医院针灸康复科、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厦门医院、厦门市中医院针灸康复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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