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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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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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底,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4],方案中对“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内容、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作出相应规定,具体见表1。该方案明确了服务项目清单,涉及皮肤护理、导管维护、各类注射、标本采集、氧疗护理、基础护理、健康指导、中医护理、母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11大类、42种护理项目。上海市目前在长宁、普陀、静安、浦东等区的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并在试点区同时开展护士区域化注册管理试点工作,鼓励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护士到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医疗机构执业,为出院病人、慢病病人和老年病人提供延续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探索建立适合本市实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相关政策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