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北京市各级监控中心设置原则》
各级监控中心的建设规模应与其运维管理功能、设备系统设置、管理的管廊里程等需求相对应,并结合管廊规划、区域总体规划情况合理选址,宜满足表1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2409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史金栋、康晓乐、赵欣、肖燃 |
绘制单位 | 北京京投城市管廊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投城市管廊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各级监控中心的建设规模应与其运维管理功能、设备系统设置、管理的管廊里程等需求相对应,并结合管廊规划、区域总体规划情况合理选址,宜满足表1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2409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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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史金栋、康晓乐、赵欣、肖燃 |
绘制单位 | 北京京投城市管廊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投城市管廊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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