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高度玻璃瓶灌封试验破瓶率》

《表1 不同高度玻璃瓶灌封试验破瓶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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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PDCA循环法降低口服液制剂生产中的破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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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瓶生产企业制定的10 ml口服液玻璃瓶质量标准中对瓶身的高度要求为(68.00±0.50)mm,每批玻璃瓶进仓前都经过中心质量部门检验合格才用于生产。出现破瓶现象后,为了考察瓶身高度的波动会否引起破瓶率变化,我们对不同高度的玻璃瓶进行灌封试验并统计破瓶率(表1)。结果表明,瓶高为68.31~68.50 mm的破瓶率较高。经相关验证后,将生产厂家的瓶身高度标准由(68.00±0.50)mm修订为(67.50~68.30)mm,将此作为我们对玻璃瓶的一项验收标准,并要求厂家提供符合我们包材验收标准的玻璃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