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类热点问题提取数》
表1只展示了部分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其他类”也可以聚类出来一些有意义的问题,但这部分问题的数量太少,所以并不属于热点问题,这也是它们在初次分类的时候就没有被分出的原因。随着日常业务的进行,在“其他类”中的一些问题会被更多的客户提到,当相似的问题达到一定的数量该问题就会成为热点问题,进而会被单独分出。最终结果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2247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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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0 |
作者 | 邓志远 |
绘制单位 |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