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方式》
分类改革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提,也是本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大特点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许多学者对如何分类作了研究,如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公共政策性、特定功能性和一般商业性三类[6]。其中公共政策类企业约占4.4%,特定功能性企业约占28.3%,一般商业性企业约占67.3%[2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分类改革的要求非常明确,就是要求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集中,向公共服务类、特殊的战略产业、保护生态环境等领域集中。国务院就是根据这一精神和各个方面提出的具体建议,出台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分类改革的任务。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方式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2222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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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5 |
作者 | 盛毅 |
绘制单位 |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