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太平兴国三年三月清水县驻军将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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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李飞雄案考论——兼论枢密院银牌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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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政府之整顿决心十分坚定,力度也非常大。出于防弊之考虑而将臣僚输送阙下之事并非自此始,太平兴国二年即有诏令输送豪强子弟至京师之诏[5]272。但本案了结后政府意识到,当下极端不稳定因素,除李飞雄般骄纵不羁、胆大妄为者之外,如姚承遂、王守定之辈因缘为奸也是一个重要隐患,利益的诱惑要远远胜过对法律的畏惧。仅仅以使臣之贱职授命亦无法消除其犯罪之念头。只有施之以刑法,挟制以刀锯斧锧,才可以将该人群控制起来。控制三班官的意义之一在于辖制地方豪强和军方势力,这对于当时尚未完成统一的北宋而言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