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高端装备制造业创新政策颁发部门数量赋值表》
(2)Y维度:政策颁发部门数量维度。创新政策颁发部门分为单一部门颁发和多部门联合颁发两类。在创新政策的贯彻执行过程中,往往需要协调相关部门的权力表达与利益诉求,因此,多部门联合颁发有利于克服创新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阻力,能够有效弥补单一部门行政权力不足的问题。因此,联合颁发的创新政策执行效率优于单独颁发,联合颁发的创新政策应被赋予更高分值。但是,在政策的主体合作网络中,只有少数政府部门位于网络核心节点位置,绝大多数部门则处于非核心网络节点位置[8],说明在联合颁发的政策中并非所有部门的作用是等同的。因此,创新政策的分值以一部门为赋值基点,随政策颁发部门数量的增加累进计分,最高以四部门计为界限(表4)。
图表编号 | XD0012063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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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0 |
作者 | 刘兰剑、张田、牟兰紫薇 |
绘制单位 | 长安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长安大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长安大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安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长安大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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