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8年典型个人极端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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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视角下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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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呈现高发性态势,且社会影响越来越恶劣。靳高风教授对2000—2010年来的34起典型案例作了统计,发生在2000—2002年、2003—2005年、2006—2008年和2009—2011年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数量分别为3起、4起、6起和21起,数量呈增长趋势[5],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俞亮实证分析了2013年的10起典型案件。[6]2014年上半年据媒体公开报道的典型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不少于25起。2014年之后几乎没有对个人极端暴力事件进行的实证性研究成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出个人极端暴力事件数量或有下降,但实际上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并没有销声匿迹,如2015年的“西安男子杀死拆迁办负责人事件”“广州火车站砍人事件”“成都男子暴打变道女司机事件”“昆明大学生持刀行凶事件”“贾敬龙事件”等;2016年的“于欢案”“山东患者家属杀医事件”;2017年的“杭州保姆纵火案”“江苏常熟民房纵火案”等。2014年至2017年社会关注度较大的个人极端暴力事件数量有所下降,但2018年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高发,引发公众新一轮的关注和讨论热潮。经不完全统计,笔者梳理出2018年11起典型事件,参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