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主要污染物的大气毒性终点浓度(mg/m3)》
注:PAC-1为引起人群不适症状的浓度限值,PAC-2为引起人群不可逆、长期、严重危害或失去逃生能力的浓度限值。
参考美国能源部急性毒性暴露水平限值[5],确定主要污染物的大气毒性终点浓度(即短期暴露将导致人体健康危害或死亡的浓度),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9951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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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王坚 |
绘制单位 |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辽宁省城市生态重点实验室、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