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时期“越调”的律位》
韦皋说的“越调”,在唐新律(无射清商律)中,可谓“黄钟(之)商”,也可称谓“太簇(为)商”。北宋时“越调”要称谓“黄钟(为)商”。如在隋代可能就要改称为“仲吕(为)商”或“夹钟(之)商”了(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887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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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6 |
作者 | 郑荣达 |
绘制单位 | 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韦皋说的“越调”,在唐新律(无射清商律)中,可谓“黄钟(之)商”,也可称谓“太簇(为)商”。北宋时“越调”要称谓“黄钟(为)商”。如在隋代可能就要改称为“仲吕(为)商”或“夹钟(之)商”了(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887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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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6 |
作者 | 郑荣达 |
绘制单位 | 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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