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试件配合比及编号:不同基底材料与模数对碱激发胶凝材料导电性及抗压强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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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基底材料与模数对碱激发胶凝材料导电性及抗压强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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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所示编号A1-1.1,A1由表2确定,1.1为模数。

试验中采用的碱激发剂为化学分析纯氢氧化钠和水玻璃,通过向水玻璃加入氢氧化钠,改变原水玻璃中Si O2/Na2O的值,配制成水灰比均为0.5,模数分别为1.1、1.2、1.3、1.4、1.5的激发剂溶液。不同基底材料试件的配合比与编号见表2。首先采用水玻璃模数为1.5的溶液,根据表2的配合比制作试件,并测试相同模数下不同基底材料电阻率与抗压强度性能。在此基础上,选择相对较好的配合比组制备模数为1.1~1.4的试件,相同基底材料不同模数的构件编号见表3。根据表3的配合比制作试件,并比较不同模数下同种材料电阻率与抗压强度性能。因偏高岭土具有很大的表面能,水分子、氢氧根离子以及钠离子等易吸附在偏高岭土表面,浆体形成到发生水热反应之前的早期硬化过程较快,单掺偏高岭土形成的胶凝材料在拌合时会发生闪凝不易成型,因此本试验不作为单掺空白对照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