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云南民族经济发展评价指标选取》
在云南省全部121个县级行政单位(含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一个地级市内的多个市辖区合并为一个单位)中,以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在30%以上的74个县级行政单位为研究对象。根据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同时考虑到指标的简要性和数据的可获取性,选取人均GDP、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年末存款余额3个指标用于反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其效度,选取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等11个指标作为民族经济发展的相关因素,如表1所示。研究中所使用的少数民族人口百分比和非农人口比重数据从第六次云南省“全国人口普查资料”中获取,其他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来自于《2018云南统计年鉴》和云南省各市州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图表编号 | XD0011827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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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佟玉权、赵紫月、杨娇 |
绘制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