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涂料行业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体系表》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截止2017年共发布涂料和颜料有关标准30项,包括试验方法、技术规范和产品类别。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在2019年3月提出的新标准规定:涂料企业或生产设施产生的废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苯乙烯除外)、环境噪声应当执行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对固体废物进行鉴别、处理和处置执行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而涂料行业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GB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涂料行业中涉及合成树脂生产及改性的生产装置执行GB 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7],乳液制造也按本标准执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成为涂料制造大国,但产生的VOC排放量也随之增加。涂料行业所产生的VOC为污染物控制的重点,企业应严格按照我国各标准进行生产制造,具体标准见表4[28]。
图表编号 | XD0011694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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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5 |
作者 | 吴庆瑶、张丽娟、黄楚珊、陈棉彪、丁平、李廷真、胡国成 |
绘制单位 | 重庆三峡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重点实验室、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重点实验室、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重点实验室、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重点实验室、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重点实验室、重庆三峡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重庆三峡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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