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长江经济带内资源型城市与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相关政策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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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资源型城市与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发展路径与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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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部分城市纳入首批资源枯竭城市改革试点,到2013年全国老工业基地改革工作的开始,相较于东北地区,长江经济带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全面改革政策起始的时间相对较晚。但得益于相对较弱的资源开发程度、较强的工业基础以及政府企业公众较高的自主性,长江经济带内两类城市的产业转型工作依然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四川泸州、安徽铜陵、湖北黄石等多个城市被评为“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以及“真抓实干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及转型升级典型地区”(详见表4)。通过对研究区域内典型城市,即改革工作开展时间较长、成效具有示范意义的城市的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案例分析,发现其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产业转型升级路径,可以概括为“发挥比较优势,承接产业转移”“面向黄金水道,实施以港兴市战略”“积极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培育经济新动能”“依托现有优势,实现产业链延伸发展”,以及“多项措施并举,推动城市综合发展”5种经验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