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地方性砷中毒、氟中毒和碘中毒病区判定与划分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饮用水中As的限量标准为10μg·L-1(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08)[63],我国《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判定和划分标准(WS 277—2007)》《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划分(GB 17018—1997)》规定,饮用水中As质量浓度大于50μg·L-1时,即可判断为砷中毒潜在病区;当饮用水F质量浓度大于1 200μg·L-1时,可作为确定地方性氟中毒病区的依据之一[64-65]。《水源性高碘地区和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病区的划定(GB/T 19380—2003)》规定,当饮用水中I质量浓度大于150μg·L-1时,即可判定为高碘地区,当I质量浓度≥300μg·L-1时,即可划定为高碘病区[66];《碘缺乏病病区的划分(GB 16005—2009)》中则规定,饮用水中I质量浓度≤10μg·L-1时,即为碘缺乏区[67](表6)。
图表编号 | XD0011676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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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1 |
作者 | 李括、彭敏、赵传冬、杨柯、周亚龙、刘飞、唐世琪、杨帆、韩伟、杨峥、成晓梦、夏学齐、关涛、骆检兰、成杭新 |
绘制单位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评价研究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地球表层碳-汞地球化学循环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表层碳-汞地球化学循环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评价研究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地球表层碳-汞地球化学循环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表层碳-汞地球化学循环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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