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里甲、保甲、乡约、宗族、士绅各自功能及公共品类型归属情况(1)》

《表1 里甲、保甲、乡约、宗族、士绅各自功能及公共品类型归属情况(1)》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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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供给与基层治理经验: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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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正是在“苛捐杂税”的支持下,中国古人发明了一系列的“非政府组织”来提供多样化的地方性公共产品,弥补地方政府基层治理的缺陷。在传统中国基层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非政府组织主要有“里甲制”、“保甲制”、乡绅民约以及宗族等(1)。其中,除了里甲、保甲这些正式制度之外,民约、宗族等非正式制度的发展正是明初大儒以复古的名义努力构建的结果。如表1所示,里甲制、保甲制以及乡约、士绅、宗族都有各自的基层治理功能,分别负责提供不同类型的公共品。而四者当中,宗族是所有非正式制度中公共品供给类型最多的一类制度,同时宗族也是另外几类非正式制度的综合体,因此我们将以宗族为例来分析中国古代的地方治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