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省级政府公共服务绩效的评价指标体系》
为综合测度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绩效,本文选择更易操作的综合指数方法来构建相关指标体系加以研究。该体系的设计首先需要确定评价的维度。一般来说,我们可以从公共服务投入、产出和受益的多种角度加以评价。我国各地区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成本因社会经济、资源积累以及地理人口等因素存在显著差异。不仅如此,沈坤荣和付文林指出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行为具有空间异质性。[15]因此,较之于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规模,选择结果导向即产出和受益的视角对政府公共服务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更能契合中国实际情况。其中,公共服务产出是政府公共服务活动的直接产物,表现为公共服务的类型和水平。而公共服务受益则是公共服务产出对公众产生的影响,表现为公众消费公共服务所获得的改善或受益程度。至于公共服务的范围,本文选择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四类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这也是“十三五”规划所关注的民生重点。为此,本文从公共服务产出和受益的视角系统构建了省级公共服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58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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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25 |
作者 | 官永彬 |
绘制单位 | 重庆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