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宗祠岁时活动开支项目》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晚清民国徽州的日常生活与乡村治理——以稿本《开检可观》为例》
这是光绪二十年(1894)订立的新规。李氏家族内部设有专人,经管值年账簿。规定“祠内所收租谷,迭年订定清明前三日,照丁出粜,价钱宜当时而付楚。经管值年账簿,必上交与下领公同明算,以免日后之遗录也”。从上揭的描述可见,李氏宗祠所有的田租有限,故而需要“新丁钱”和“嫁女堂规”加以弥补。至于支出,则主要用于祭祀及其他的公益事业。在这方面,书中还有“收祠内各项常规”(表2):
图表编号 | XD0011498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1.10 |
作者 | 王振忠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