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汉代以后质量衡的变化》
民国时期,秉承清库平制,一两37.5 g为用,1斤为十六两大约相当于600 g,俗称“旧秤”[12]。1959年始,计量一斤被定为十两;1979年,计量改为公制,把一斤定为500 g,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412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1.15 |
作者 | 杜茂波 |
绘制单位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民国时期,秉承清库平制,一两37.5 g为用,1斤为十六两大约相当于600 g,俗称“旧秤”[12]。1959年始,计量一斤被定为十两;1979年,计量改为公制,把一斤定为500 g,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412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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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5 |
作者 | 杜茂波 |
绘制单位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