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单因素方差分析:生活性街道构成要素对活力的影响——以深圳典型街道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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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性街道构成要素对活力的影响——以深圳典型街道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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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分析得出了街道构成要素的四大特征对活力的影响程度,但特征内部的各街道要素与活力的关系仍需进一步确定。对此,本文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法,分别就人行道使用特征和店铺业态特征中的各要素进行分析,比较其对生活性街道活力的影响程度,其中界面透明度和广告牌密度与店铺的密度和布置相关,故不与店铺业态特征中的店铺密度和业态混合度并列讨论。从组间平方和来看,座椅密度大于人行道宽度,表明座椅密度比人行道宽度对街道活力的影响程度要大。同理,店铺密度比业态混合度对街道活力的影响程度大(表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