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近年来互联网医院的相关政策》
1999年初,当时的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是第一份强调远程医疗会诊的管理规范。此后,“互联网+医疗”相关政策与规范均落后于“互联网+医疗”的发展。2014年,当时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为“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与保障。随后,国家在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领域出台了多项政策或意见。然而,上述政策内容中并没明确远程诊疗过程中各参与方的法律责任,以及远程医疗或互联网+医疗的具体实现形式与管理办法[8]。2018年4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包括了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三方面的内容。2018年9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包括了互联网医院准入、执业规则、监督管理、基本标准的内容。在互联网基本标准中,明确了互联网医院根据开展业务内容确定诊疗科目,特别强调不得超出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并对科室设置、房屋和设备设施、规则制度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近年来互联网医院的相关政策,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351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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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5 |
作者 | 周莉、吴琴琴、廖邦华、王雪彦、苏娜、岳荣铮、卢家桀、柳园、刘苓、师庆科、武永康 |
绘制单位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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