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游园、社区公园游憩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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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健康服务的城市绿色空间游憩资源管理:美国公园处方签计划启示》
注:“●”表示应设置,“○”表示宜设置,“△”表示可设置。资料来源:根据《城市绿地规划标准(征求意见稿)》整理。
公园处方签经验指出,提高游憩活动的丰富度和游憩活动频度是促进居民健身、提升健康服务水平的两个主要手段。所以采用多层级公园职能分工,一方面通过大型的高层级公园满足游憩活动丰富度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可达性高的低层级公园保障游憩活动的频度需求。现行的《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除了对部分设施有所规定外,并未对游憩功能有明确规定。《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也并未对此进行相关限定。仍在讨论中的《城市绿地规划标准(征求意见稿)》对于公园绿地的具体活动要求进行了分级明确,除了基本的儿童游戏、休闲游憩活动外,不同层级、规模的公园绿地能够承载的活动差异较大(表2、表3)。对于低层级的游园、社区公园而言,能够承载的活动丰富度较低,但均可开展基本的休闲游憩活动,因此在分布上,应当密布、均布以满足居民基本游憩需求。对于高层级的社区公园、综合公园而言,能够承载的活动丰富度较高,可以提供特殊的服务功能,因此布局上宜结合区域特性,数量上相对较少,满足特异性分布。
图表编号 | XD001133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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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01 |
作者 | 陈筝、张毓恒、刘颂、焦峻峰 |
绘制单位 | 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建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