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地下空间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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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研究——以北京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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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管理从部门之间的关系角度按照行政管理理论逻辑分为三种模式(表3)。一是平行管理模式,即地下空间管理架构沿袭现有的管理部门进行设置,采取地上地下一致性原则实施地下空间管理的方式。二是部门牵头模式,即需要增设协调机构进行地下空间的统一管理,设立全市地下空间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委员长(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是各主管部门责任人。当地下空间出现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时,由委员会发挥功能协调处理,可以不定期召开委员会议。三是单设综合管理机构。这种模式较少出现,类似于开发区的切块管理模式,完全割裂地上和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