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辽宁省中心城市等级划分》
运用“URPMs模型系统”系统聚类模块,基于组间联系和平方欧式距离,根据中心城市UCI指数大小,可将辽宁省中心城市体系划分为国家级中心城市、区域级中心城市和省域级中心城市三个等级(表4)。其中,沈阳为国家级中心城市,占辽宁省城市总数量的3.23%;区域级中心城市包括1个大区中心城市,即大连,占城市总数量的3.23%;省域级中心城市包括9个省域中心城市和8个地区中心城市,分别占辽宁省城市总数的29.03%和25.81%;其他为地方一般城市,共12个。
图表编号 | XD001132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6.01 |
作者 | 李玏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