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各县区农村土壤重金属分级统计(单位:份数)》

《表3 各县区农村土壤重金属分级统计(单位:份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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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惠州市部分农村土壤卫生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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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铅的分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均为0,用统计学处理无意义。

重金属铅100%达到一级土壤质量标准;重金属镉43.75%达到一级土壤质量标准,50.00%达到二级土壤质量标准;6.25%达到三级土壤质量标准;重金属铬96.25%达到一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3.75%达到二级土壤质量标准。不同县区的铅、镉、铬的分级无明显差异(铅的分级全为一级,镉和铬χ2值分别为9.800、3.810,P>0.05)。结果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