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眼科医师配置情况》

《表1 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眼科医师配置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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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眼科医师配置公平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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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均眼科医师资源未达到基本眼保健标准

截至2014年底,我国共有眼科医师3.85万人,平均每十万常住人口拥有2.89名;眼科医师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为主(78.93%),高、中、初级职称比例为1∶1.14∶1.38,高级职称占比为28.43%。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在消除可避免盲的全球倡议中对亚洲地区提出“到2020年实现每5万人口配置1名眼科医师”的基本目标,即可理解为“每十万人口拥有2名眼科医师”是保障眼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标准[10]。本研究计算发现,我国整体已达到基本的眼保健标准,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间眼科医师数量分布差距较大,眼科医师数从西藏的0.73名/10万至北京的4.78名/10万不等,相差6.53倍;且值得关注的是,我国仍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眼科医师数未达基本要求,包括西藏、重庆、江西、贵州、四川、青海。从地级市的层面来看,423个有眼科资源的地级市中,有159个(37.59%)地级市未达基本眼保健标准,人均眼科医师数不足2名/10万。眼科医师学历和职称方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及以上学历眼科医师占比最低为河北,最高为上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高级职称眼科医师占比最低为西藏,最高为黑龙江,详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