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眼科医师配置情况》
[注]a.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均眼科医师资源未达到基本眼保健标准
截至2014年底,我国共有眼科医师3.85万人,平均每十万常住人口拥有2.89名;眼科医师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为主(78.93%),高、中、初级职称比例为1∶1.14∶1.38,高级职称占比为28.43%。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在消除可避免盲的全球倡议中对亚洲地区提出“到2020年实现每5万人口配置1名眼科医师”的基本目标,即可理解为“每十万人口拥有2名眼科医师”是保障眼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标准[10]。本研究计算发现,我国整体已达到基本的眼保健标准,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间眼科医师数量分布差距较大,眼科医师数从西藏的0.73名/10万至北京的4.78名/10万不等,相差6.53倍;且值得关注的是,我国仍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眼科医师数未达基本要求,包括西藏、重庆、江西、贵州、四川、青海。从地级市的层面来看,423个有眼科资源的地级市中,有159个(37.59%)地级市未达基本眼保健标准,人均眼科医师数不足2名/10万。眼科医师学历和职称方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及以上学历眼科医师占比最低为河北,最高为上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高级职称眼科医师占比最低为西藏,最高为黑龙江,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249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20 |
作者 | 景正伟、冯晶晶、王洪源、任贺、徐笑、王志锋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政策与技术评估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