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收入确认与计量表:新旧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对比分析》
单位:元
第五步:履行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在进行业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履约义务是“时段履约”还是“时点履约”。因为这两种的履约义务有两种不同确认收入的方式。“时段履约”是指完成某项合约的时间是比较长期的,如2年以上。因此在确认某一年的收入时,就应该以某一年的履约完成进度来计量。“时点履约”是指完成某一合约的时间是一瞬间的。那么确认收入的时间则是在客户取得特定商品的控制权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时段履约”有如下的要求:第一,企业在履行相应的履约义务时,客户已经得到了经济效益,在安装服务的行为中有很多可以体现这点;第二,对于在建工程,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客户已经对在建工程有了控制权。比如,房地产预售后是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的;其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生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对于时点履约则有个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委托代销行为。如果受托方并未在企业向其转让商品时获得商品的控制权,则不应该在此时点确认收入。计算如表6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11770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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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0 |
作者 | 吴霏雨 |
绘制单位 | 广州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