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组患者治疗前、后痛经程度及持续时间CMSS评分比较(,分)》
注:与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5
治疗前,2组患者痛经程度、持续时间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接受治疗后,2组患者第1、2、3个月经期痛经程度均显著轻于治疗前,持续时间显著短于治疗前,且观察组患者痛经缓解、持续时间CMSS评分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1120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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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5 |
作者 | 宋秀媛、付曙光、李红彩 |
绘制单位 | 山东省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青岛市中医院、山东省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青岛市中医院、山东省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青岛市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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