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打满5局”甲胜所有比赛结果》
这正好说明这两种不同解法得到的结果,实则同一个事件“甲战胜乙”的概率[2].那么,两者的差异在于什么地方?(借助上表2进行说明)按照方法一的划分,16种可能情况被划分成3类,每一类分别对应“1.1~1.4”、“2.1~2.6”、“3.1~3.6”;按照方法二的划分,16种比赛结果也被划分为3类,每一类分别对应“1.4,2.2,2.4,2.6,3.1~3.6”、“1.2,1.3,2.1,2.3,2.5”、“1.1”.因此,两者的差异在于前者以甲取胜时比赛总局数来分类,而后者以(打满比赛)甲至少能获胜的局数为分类标准.显然,“甲战胜乙”的所有可能情况的分类方式并不影响这个事件本身的概率.
图表编号 | XD0011036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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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0 |
作者 | 李晓琳、罗碎海 |
绘制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附中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