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两组患者干预前后生活质量比较/分》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与同组内干预前比较,P<0.05。
由表4可见,干预前,两组患者生理、心理、独立性、社会关系、环境、精神/宗教/信仰等6个领域评分和总评分相比,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t分别=0.31、0.47、0.26、0.28、0.22、0.19、0.24,P均>0.05);干预后,两组患者生理、心理、独立性、社会关系、环境、精神/宗教/信仰等6个领域评分和总评分均较干预前升高,且观察组患者各领域评分和总评分均高于对照组干预后,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t分别=3.82、5.21、9.60、3.78、4.32、6.54、6.28、2.03、3.70、4.09、2.15、2.42、2.52、4.81、2.98、2.73、4.25、2.59、2.58、4.05、2.97,P均<0.05)。
图表编号 | XD0011021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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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30 |
作者 | 陈浩然、程朗朗、林崇光 |
绘制单位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身障碍科、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身障碍科、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身障碍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