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焙烧时间盐的处理效果》
结论:焙烧0.5 h,明显不到位,1 h与2 h差别不大,从节约成本的角度,选择焙烧时间为1 h。
图表编号 | XD0010986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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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钟松涛、陈灿、邱德跃、秦岳军、马林、张燕、干兴利、刘欢、钟若楠、张海涛 |
绘制单位 |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农药创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用化学品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农药创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用化学品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农药创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用化学品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农药创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用化学品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农药创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用化学品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农药创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用化学品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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