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家设计系统主体因素分类(来源:Murphy和Cawood,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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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系统宏观框架的国际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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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相关文献,对设计系统宏观框架的比较研究目前还很缺乏。本研究主要选取了英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五个经济体作为设计系统框架比较对象,改进了Murphy和Cawood的原始设计系统图示,以更清晰的框架图形式进行分析。这五个经济体和中国一起身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创新专利排名前六的来源地,在创新设计中各有优势,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其中英国是设计系统理论提出国,在设计产业发展中理念超前,居于先进地位;欧盟作为一个政治联盟体,既有发达的工业国家如德国,也有以设计取胜的小型国家如芬兰、瑞典,在幅员辽阔、发展不均等特征上与我国相近;美国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创新成果丰硕;日韩为我国近邻,日本代表了传统发达国家的设计产业发展路线,韩国则代表了设计驱动创新的新兴发达国家的发展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