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房颤组(HOCM&AF)和对照组(HOCM)患者一般情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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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脯氨酰4-羟化酶α在肥厚型梗阻性心肌病合并房颤中的表达及意义》
注:BMI:体重指数;NYHA:纽约心功能分级
房颤组的心房组织标本取自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我院成人外科中心七病区HOCM合并AF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对照组与房颤组病例进行倾向性匹配后获得。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体重等情况是一致的,无统计学差异,具体见表1。纳入标准:(1)患者具有符合ACC/AHA/ESC定义的持续性AF病史;(2)患者必须有明确的室间隔肥厚(IVS≥15 mm)的HOCM(左室流出道压差≥50 mmHg);(3)患者或监护人同意该研究方案,并获得相应伦理委员会批准后的书面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风湿性心脏病病史;(2)左室射血分数≤30%;(3)左心房直径>70 mm;(4)术前曾进行房颤射频消融、外科迷宫手术操作;(5)合并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肾脏疾病。
图表编号 | XD001087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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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5 |
作者 | 蒙延海、于海云、刘平、张燕搏、王生伟、朱昌盛、王水云 |
绘制单位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阜外医院心血管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成人恢复中心2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病理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阜外医院心血管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成人恢复中心2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阜外医院心血管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成人恢复中心2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阜外医院心血管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心血管外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阜外医院心血管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心血管外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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