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修改后评估标准的具体指标》
综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功能”“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与社会支持”“疾病护理与特殊照护”五个维度及下属评估指标,形成了我国长期照护保险中的老年人身体机能状况评估标准体系(见表7)。在试点实践中,还需针对我国老年人群实际情况,考虑成本和实施难易程度,继续优化评估标准,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打好基础。
图表编号 | XD0010726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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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张子薇、于保荣 |
绘制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