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第4周与随访时各项PSQI评分及总分比较(分,±s)》
注:T4为治疗开始第四周。
停CES治疗后1个月进行随访,评估所有受试者的各项PSQI评分及总分,与第4周PSQI评分相比,总分有上升趋势,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0648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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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0 |
作者 | 史昊楠、谢瑛、桂沛君、张勃、吴辉、郑萍、任伟、郭辉 |
绘制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康复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康复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康复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康复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康复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康复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康复科、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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